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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“限电令”为期15天的宣传教育缓冲期于前日结束,昨日深圳交警正式对电动自行车进入限行路段的行为进行处罚。
截至行动结束,共查获电动车违法588宗,查扣电动自行车912辆。除规定的特殊行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其余进入限行路段的电动车将被处以扣车及500元罚款处罚。
交警部门提醒市民,在“限电”道路上,除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外,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驶入。
其中,驾驶电动自行车、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、路段、时段通行的,扣留车辆,并处500元罚款;驾驶超过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,扣留车辆,处1000元罚款;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,扣留车辆,处2000元罚款。